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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春校园

“一对一”教育培训一片乱象

时间:2012/5/24 12:36:34   作者:未知   来源:爱孔子教育点评网   阅读:772   评论:0

  中国消费网讯 近几年,随着江西省南昌市“一对一”教育培训的飞速发展,其存在的问题也暴露无遗。从南昌市工商机关及本报江西记者站近期接到的申诉、投诉来看,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。

  无资质公然招生

  现象:日前,记者随同南昌市工商人员前往该市西湖区建设西路58号千禧颐河园北景苑一栋西二层检查。该场所为南昌龙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,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教育信息咨询,但却长期打着“一对一”个性化辅导学校的名义对外招生。工商人员在检查中了解到,该公司在南昌市已开办了十余家分校,从事初、高中及小学课程“一对一”辅导方面的业务,并与许多家长签订了个性化课外辅导协议,价格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。由于该公司没有办学许可证,工商人员当即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。

  此前,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查处了一些“一对一”教育培训机构,同样都是无资质办学,多数机构只在工商机关注册了营业执照,以“XX教育”、“XX学习中心”等名义招生,利用经营范围中的“教育咨询”打擦边球。

  支招: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金荣喜表示,现在市场上的“一对一”教育培训机构良莠不齐,不少机构不具备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实力,只有工商机关核发的教育咨询证,持该证是不允许教学的,否则就属超范围经营。在选择“一对一”教辅机构时,家长应要求对方出具办学资质和相关教师的资质证书,无法出示的就是无证办学,一旦发生纠纷,家长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。

  培训无效难退款

  现象:2011年7月,李女士将儿子送往南昌市的“训达一对一”教育补习英语,交了2.8万元补习费。可补习了两个月,孩子的外语成绩始终没提高。当李女士按合同要求退款时,对方负责人双手一摊表示没钱。最后,经消协调解,对方才退还了1.8万元。

  支招:“从消协受理的教育培训方面的投诉来看,‘一对一’辅导投诉占了八成以上。”4月25日,南昌市东湖区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告诉记者,尽管这些培训机构都会与家长签订合同,但合同条款都是由培训机构事先拟定好了的,往往只约定了家长的义务,没有过多地提及家长的权利,更有甚者连违约条款也没有,一旦发生纠纷,势必对家长不利。家长在选择“一对一”教学培训机构前,要详细了解该培训机构的口碑和教学质量;签订合同时,应将自己的要求写进条款中;第三,合同中要约定清楚双方的违约责任,特别要注意家长有哪些违约责任。

  夸大或虚假宣传

  现象:4月20日,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象湖新城的“丛优”中小学培训机构。该机构宣称聘请的都是一些名校的在职教师兼职,并列举出了几位。记者随机挑选了其中江西师范大学外语学院的两位名师进行核实,发现该学院没有被列举的老师,另一位老师则是该学院的一名退休教师。而在不远处的一家名为“中天”的“一对一”培训学校,宣称老师都是南昌市第一中学、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重点中学的名师,但工作人员拒绝向记者透露是哪些名师。

  支招: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水表示,根据《广告法》的规定,禁止在广告用语中使用“国家级、最、第一、唯一、前所未有”等绝对化用语,家长如果看到类似广告,就能很快分辨其是否涉嫌夸大和虚假宣传了。另外,《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规定,学校在职老师严禁外出兼职代课。


标签:一对一 中国消费网 江西省 经营范围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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